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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智力超常兒童的特殊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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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韋斯和加拉格爾1982年提出了為智力超常和天才兒童調整課程的7種不同的方案:

  1)強化普通班教育。即任課教師在沒有專職輔導教師或咨詢教師幫助的情況下在普通班對智力超常兒童進行有區(qū)別的指導。

  2)咨詢教師方案。任課教師在受過專門訓練的咨詢教師的幫助下在普通班為智力超常學生提供有區(qū)別的指導。

  3)專門輔導班。智力超常學生定期離開普通班,由受過專門訓練的教師進行有區(qū)別的指導。

  4)社區(qū)輔導教師方案。智力超常學生在一段較長的時間內就自己感興趣的課題與經過挑選的社區(qū)人員交往。

  5)自學方案。向智力超常學生提供有區(qū)別的指導,包括在稱職的成年人監(jiān)督下由學生獨立完成某些學習項目。

  6)特殊班。即把智力超常學生集中在一起,由經過專門訓練的教師擔任教學工作。

  7)特殊學校。即為智力超常學生專門設立的學校,孩子可以在這里得到有區(qū)別的指導。強化教育的若干模式

  朱倫利1977年指出,在“智力超常和天才兒童特殊教育”的幌子下安排的許多活動實際上沒有什么道理。不管是智力超常還是智力一般的兒童,如果只把時間用在為培養(yǎng)創(chuàng)造力或解決問題能力而設計的游戲上,還不能說他們得到了良好的服務。僅僅用同樣空洞的側重于方法的課程(即側重于向孩子灌輸認識方法的課程)取代傳統的側重內容的課程(即側重于向孩子灌輸事實的課程),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進步。任何有說服力的為智力超常兒童提供教育的方案都必須能夠表明為這些孩子提供的教育同對所有兒童提供的教育相比究竟有何異同。

  倫朱利及其同事設計的“旋轉門模式”是強化教育的模式之一,曾引起廣泛注意。這種模式所依據的是這樣一種觀點:在某項特定具體工作或活動中,許多兒童都能表現出超常的行為,只要這項工作或活動要求他們運用超常的能力,創(chuàng)造力和工作責任感。用例證研究法加以識別并被歸入“天才層”的學生可以參加各種強化教育活動,包括單獨或分組調查現實生活中的各種問題;也可以讓他們實習民意測驗工作者、政治家、地理學家、編輯等行業(yè)的工作。教師首先要幫助學生把人們普遍關注的事情轉化成為一個可以解決的問題;然后向學生提供解決這個問題所需的工具和方法;最后,協助學生把所發(fā)現的信息傳達給真正的需要者(即信息的消費者)。學生只要仍有能力、創(chuàng)造力和主動性從事各種富有成果的活動,就可以參加超出本年齡組普通課程之外的各種強化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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