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癲癇藥物在孕產期的應用

  抗癲癇藥物的妊娠期應用

  妊娠合并癲癇發(fā)病率約1/200,遺憾的是絕大多數的抗癲癇藥物都有致畸作用,被美國FDA歸入C或D類,為慎用和高度慎用。根據美國兒科學學會藥物委員會的推測,妊娠期服用抗癲癇藥物,可使畸胎的發(fā)生頻率上升2~3倍左右。但是,由于癲癇大發(fā)作時,對孕婦和胎兒都極大的不利,因此,必須把抗癲癇治療放在優(yōu)先的地位,雖然不能排除這種治療的風險性,但如果能和醫(yī)生很好的協商,制定科學的服藥計劃,安排好妊娠時間,可以大大降低上述的風險性。多數學者認為,患有癲癇疾病的育齡婦女應繼續(xù)服藥,并在妊娠前即開始補充葉酸,以減少不良作用。

  妊娠期可選用的抗癲癇藥物有氨甲酰苯等。氨甲酰苯是目前未發(fā)現有致畸作用的惟一抗癲癇藥物,可首先選用。苯巴比妥和苯妥英鈉實際致畸可能性較小,因此,原則上可與作用快的地西泮、勞拉西泮同時使用,控制癲癇的發(fā)作。

  苯妥英鈉(D類)是常用的抗癲癇藥。在早期的研究報告(Kelly,1984)中,并發(fā)癲癇的孕婦,接受苯妥英鈉治療后,大約有30%的新生兒有唇腭裂或手指的畸形。時至今日,大量的病例報告及流行病學調查顯示,在動物實驗中發(fā)現苯妥英鈉有致腭裂,肢體短小,腎積水和腦積水等作用,暗示該藥可能有人類致畸作用。與對照組相比,單獨服用本藥或與其他的抗癲癇藥并用,新生兒發(fā)生先天畸形的可能性可增加2~3倍以上。另外,妊娠中服用苯妥英鈉,新生兒有出血傾向,葉酸降低及發(fā)生腫瘤等報道。

  妊娠期應用苯巴比妥(D類)治療癲癇亦有多年歷史,流行病學調查顯示,單用本品或與其他抗癲癇藥合用,發(fā)生畸胎(唇腭裂等)的可能性較高。日本的一份調查報告中,單用本品治療的孕婦19人中,有1人(5.3%)出現了畸胎。明顯高于對照組(1.85%)。但目前尚無確鑿的科學根據證實苯巴比妥為人類致畸藥物。一般認為,如需服用苯巴比妥,單日最大劑量為150mg。此外,妊娠中使用苯巴比妥,新生兒可有葉酸低下,發(fā)生呼吸抑制及有出血傾向等。分娩前如連續(xù)使用,新生兒可出現藥物戒斷綜合征(多動、震顫、反射亢進及過度緊張等)。該藥的胎兒與母體血藥濃度比值為0.5左右。

  卡馬西平(Carbamazepine)在臨床的應用逐漸廣泛,代替苯巴比妥治療癲癇大發(fā)作。目前臨床報道資料少,尚未能確定該藥物的安全性。動物實驗中發(fā)現有致胎仔腭裂、腦室擴張及生長發(fā)育遲緩等作用。人類流行病學的調查報告提示卡馬西平有可能增加神經管的異常閉合(脊髓裂、脊髓脊膜膨出等)。為預防神經管閉合畸形,應在妊娠前2個月與妊娠后1個月內補充葉酸。對于新生兒,卡馬西平可引起下列情況:

  (1)出生24小時內發(fā)生出血綜合征。孕婦分娩前1個月給予維生素K1可以預防。

  (2)鈣磷代謝紊亂,骨鈣化障礙,較少見。妊娠后3個月補充維生素D可以預防。

  另外,需要強調的一點是,妊娠中患者服用本藥時,盡可能避免同時服用其他的抗癲癇藥(特別是丙戊酸鈉)。流行病學的調查報告顯示妊娠期與單用卡馬西平相比,并用卡馬西平和其他抗癲癇藥的治療組中,新生兒的唇腭裂,心室室中隔缺損等的畸形更為多見。分娩前如并用卡馬西平和其他抗癲癇藥,新生兒的戒斷癥狀(痙攣,呼吸障礙,嘔吐,腹瀉,攝食障礙等)更為嚴重。該藥的胎母血藥濃度比值為0.5~1.O左右。

  已有多篇病例報道和流行病學調查顯示丙戊酸鈉(SodiumValproate)(D類)對人類有致畸作用。孕婦服用丙戊酸造成的損害最為嚴重。其特征性的致畸表現是神經管畸形,此外有四肢短小畸形。受精后17~30日間如服用了本劑,則神經管缺損的發(fā)生概率大約為1%~2%o同時,脊髓裂發(fā)生的危險度會升高約20倍左右。該藥的胎母血藥濃度比值為1.7左右。

  抗癲癇藥物的哺乳期應用

  1.卡馬西平

  可分泌至乳汁,因此有學者認為服用該藥后不宜哺乳。但一般說來,由于嬰兒血清藥物水平

  2.氯硝西泮

  亦可分泌至乳汁。但有報道該藥物可引起嬰兒張力降低,延長性呼吸困難,應慎用。

  3.苯巴比妥

  在嬰兒體內代謝緩慢,有蓄積作用。尤其在用藥劑量較大時,須嚴格監(jiān)護體內濃度,避免中毒。

  4.苯妥英鈉

  該藥物可被分泌到乳汁中,但母乳中的濃度很低,有報道個別病例出現中樞神經抑制作用如嗜睡,吸吮力差等;偶爾可以使乳兒產生變性血紅蛋白血癥,出現血液缺氧表現為鼻尖、指尖發(fā)紫等紫紺癥狀,如采用一般治療劑量時,在嚴密觀察下可進行哺乳。

  5.丙戊酸

  可被分泌至乳汁,相當于母親血液濃度的15%,一般無不良反應。

  6.撲米酮

  可使乳兒出現昏昏欲睡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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