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孩子自立能力的三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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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孩子自立能力的三步走:

  第一步:兩歲以前,孩子的一切都要依賴父母。父母的照料和愛護,會讓孩子有安全感,相信周圍的一切。反之,如果總是受到冷落,嬰兒就會產生恐懼、不安全感,害怕周圍的環(huán)境,不相信自己。因此,孩子出生的頭一兩年,是讓孩子建立勇氣、敢于自立的關鍵時期。

  第二步:兩三歲的兒童自我開始分化,開始強烈地要求自己做事。例如,自己拿湯匙吃飯,自己擺積木……雖然他們做得不好,父母也應當支持兒童的這種獨立意識,保護他們的主動性。當孩子自己學著穿衣服、收拾玩具,幫助老師\媽媽做事時,他們每做成一件事,父母就應當給予表揚,或給予物質獎勵,使他們從中獲得愉快而肯定的情緒體驗。這種內心體驗,可轉化為孩子前進的動力。

  第三步:四五歲的兒童需要更多做決定的機會,此時也是孩子開始接觸更多知識、培養(yǎng)興趣愛好的時期。兒童也有自己的世界,既不同于同年齡的人,更不同于成年人。父母應當鼓勵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應尊重孩子在興趣選擇、價值判斷等方面的權利,不要強迫他們按父母喜歡的方式學習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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