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年,德國哈勒附近的一個叫洛赫的村莊,出生了一個被認為是癡呆的嬰兒,他的名字叫威特。威特的父親卡爾.威特曾悲傷地嘆息:“我究竟有何罪孽,上帝給了我這樣一個傻孩子?“威特的母親也說:“這樣的孩子教育他也不會有什么出息,只是白費力氣?!班従觽儽M管在口頭上都勸慰他們要“想開點“,但背地里也都認為威特是個白癡。
然而,卡爾.威特畢竟是個有驚人獨特見解的人,他的信念是孩子必須從嬰和時期開始教育,孩子教育必須隨著嬰兒智力曙光的出現(xiàn)開始,若是這樣,一般的孩子都能成為不平凡的人。他踏踏實實地按照自己的計劃,對威特進行教育,結果這個被人嫌棄的傻孩子不久就讓鄰居都刮目相看了。經過早期教育,威特8-9歲時已能夠自如地運用德、法、意、拉丁、英和希臘等6國語言,通曉動物學、植物學、物理學、化學和數(shù)學。9歲那年,他又獲法學博士學位,14歲不到就被授予哲學博士學位,兩年之后又獲法學博士學位,被柏林大學聘為法學教授。在其一生的職業(yè)生涯中成績顯赫。
卡爾.威特對小威特進行早期教育的原則和方法都寫在一本名為《卡爾·威特的教育》的書中,這也許是世界上早期教育的最早文獻,可惜的是這本書在當時并沒有被人們所重視,因為書中所闡述的思想與當時人們的想法格格不入。
只要教育得當,孩子包括那些天資并不好的孩子,都是可以成長的。卡爾.威特在19世紀初對他兒子的教育證實了這一點,許多有才能的人的成長過程也證實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