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胎方位,以四步法確診法檢查。
第一步手法:檢查者手置宮底部,測其高度,以予估計胎兒大小,核實與妊娠月份是否相符;判斷官底部的胎兒部分:能觸得圓、硬、有浮球感的為胎頭;而軟、不規(guī)則形狀、無浮球感的為胎臀。
第二步手法:查清楚胎背及胎肢在母腹左側或右側。觸及可變形、高低不平、有游動感者為胎肢體,而平板狀、飽滿感者為胎背。需查清其向前、向后或向側方所居母腹的位置。
第三步手法:于恥骨聯合上方,手握胎先露,進一步區(qū)別先露位置的是胎頭或胎臀,并確定胎先露與骨盆是否銜接,即胎先露可以左右推動的為胎先露未銜接,而不能移動的為胎先露已銜接。
第四步手法:檢查者左、右手各分置于胎先露的兩側方,在沿骨盆人口而下時,觸感并復核胎頭還是胎臀,確定胎先露及其入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