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一句古話:“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但實際上有大量的研究證明,打孩子是愚蠢的,打孩子的后果是嚴重的。
有些孩子天生玩劣不馴,父母就必須要教訓孩子。大人都是懂道理的,還會犯罪,更何況孩子呢?我覺得對待學齡前的孩子,偶爾體罰也是可以的,孩子上學以后則最好不要體罰。您的看法呢?
有的專家也認為輕微地打一下是可以的,但是我認為這不是好的方法。我在我的網(wǎng)站上每月都有一個和網(wǎng)友聊天交流的時間,其中有許多父母問我關(guān)于教育孩子的問題。他們認為我是教育專家,一定是一位成功的父親,說我教育出的孩子準不成問題。
然而,實踐證明,我的家庭教育并非一帆風順,尤其在孩子小的時候,我還沒有深入研究兒童教育,我不是一位好父親。其中,我犯過的最愚蠢的錯誤就是打孩子。
盡管我時常自責,卻改不了打孩子的惡習。有一回,女兒和我鬧著玩,小胳膊一掄,一拳打在我的小腹上,疼得我夠戧。我火了,順手還她一巴掌,這一巴掌打在她的臉上,一下把她打倒在桌子底下。
女兒照例大哭。她媽媽見狀與我大吵大鬧,然后母女倆抱頭痛哭。
我清醒過來,恨自己脾氣不好,怎么能跟孩子斗氣呢?本來,已經(jīng)切好了西瓜,一家人高高興興地吃,多愉快!眼下卻變成哭聲一片。為了挽回損失,我走過去向女兒道歉:
“冉冉,爸爸不該打你,對不起!”
女兒哼一聲,賭氣地把頭扭向一邊,可沒多一會兒,便忍不住露出笑臉,嗔怪道:
“還不快把西瓜拿來?”
我一聽趕緊從命,又送西瓜又送小勺。說真心話,我真慶幸女兒性格開朗。她整日樂呵呵的,即使被我打哭了,一句好話便會破涕為笑,從不記仇。假若她是個小性兒,心里埋下怨恨的種子,那么,我的教育必定失敗得更慘。
當然,錯誤的教育不會像一時的烏云那樣,被風兒一吹便煙消云散,蹤跡全無。相反,錯誤的教育必然釀造出惡果。
女兒在做游戲當中,會把布娃娃狠狠地摔在地上,高聲訓斥著:
“哼,誰叫你不聽話的?你以為我不敢打你嗎?我打爛你的屁股!”
“全班小朋友就數(shù)你討厭,還自覺得不錯呢,到小黑屋待著去!”……
我一邊聽著,一邊深感震驚:前一句不正是我訓斥她的話嗎?后面一句顯然是從幼兒園學來的。這一切表明,錯誤的教育已在她身上打下烙印,并可能轉(zhuǎn)化為支配她行動的某些因素。多可怕的隱患,而我和某些老師竟成了培植禍根的人!
中國有一句古話:“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但實際上有大量的研究證明,打孩子是愚蠢的,打孩子的后果是嚴重的。
我們通過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有一半以上的父母都打過孩子。經(jīng)常挨打的孩子最常見的結(jié)果有兩種:一種是你打他,他在家中受了氣,他就打別人。你打出了一個小霸王。第二種結(jié)果是你打他,打出了一個膽小鬼。因為你的孩子太小了,你太大了,他發(fā)現(xiàn)你發(fā)火的樣子很可怕,結(jié)果孩子形成條件反射,大人的聲音一高就開始哆嗦。這樣的孩子一出去就什么都害怕,見到誰都怕。我知道許許多多打孩子的爸爸,大都是為了孩子好,但是后果往往并沒有幫助孩子,反而給孩子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給孩子一拳一腳,實際上孩子感到的最大傷害不是皮肉之苦,他感到人格上的侮辱,感到精神上的傷害,他會產(chǎn)生一種怨恨,所以說打罵對孩子的發(fā)展是非常不利的。做父母要記住這樣一句話:打孩子是愚蠢的,打孩子是沒有好結(jié)果的。我的教育建議是:
一、尊重孩子的權(quán)利。父母要學會用文明的方法對待孩子,用愛呼喚愛,用真情呼喚真情。因為孩子作為獨立的個體,有被尊重的權(quán)利,拳腳相加是一種不道德不文明的行為。要知道,父母可以批評懲罰孩子,并不意味著可以不尊重孩子。我們可以找到足夠的辦法讓孩子更好地懂得道理,改正錯誤。所以我們要放棄、要改變打孩子的陋習。打孩子既是違法的,也是不明智的,而且有可能使問題惡化。這世界上幾乎沒有一個孩子是被打好的。因為當孩子被打得多了,他的思維就會僵化,學習也將只是應(yīng)付,何況打孩子還可能把親子關(guān)系打糟,關(guān)系不好教育就糟了。所以一定要善待孩子,將心比心是做好教育的最簡易方法。
二、打孩子之前先數(shù)數(shù)。多數(shù)父母打孩子往往是一時沖動。我建議,當你想打孩子的時候,當你發(fā)怒的時候,千萬要注意,給自己立一個規(guī)矩,打孩子之前先數(shù)數(shù),從1數(shù)到100。數(shù)數(shù)的過程就是一個讓人冷靜的過程,冷靜下來教育孩子才會理智。
三、讓孩子自己找錯誤。有父母問,如果不打孩子,那么什么樣的方式才是合理的批評、懲罰孩子的方式呢?其實可以讓孩子自己找錯誤。父母要冷靜耐心地引導孩子,幫助孩子找到自己身上的錯誤,還可以和孩子共同作出如何改正或保證再不重犯的一些規(guī)定,讓孩子養(yǎng)成自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習慣。
美國的一個研究小組曾分析對全國807名6-9歲兒童的母親進行調(diào)查后得出的數(shù)據(jù),并比較在這段時間內(nèi)受懲罰和未受懲罰的孩子反社會行為程度的差異。他們發(fā)現(xiàn),若不考慮其他因素,如家庭經(jīng)濟地位、父母給予孩子溫暖和支持的程度等,體罰越頻繁,最終孩子反社會行為的程度就越高。反社會行為包括:欺騙,撒謊,做了壞事不內(nèi)疚,在學校不遵守紀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