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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期
親愛的閨蜜,我要我們永遠在一起

閨蜜檔案

主角1:燕  58歲

主角2:艷  59歲

所在地:遼寧丹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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艷比燕大一歲,倆人雖然不同級,但是兩家相近,鄰里而居,在眾多玩伴中是相處最投機的一對。

隨著時代的步伐,她們在“文革”中經(jīng)歷了兩小無猜的童年;在同一所學校先后渡過了小初高中的學生時代。

雖然不是同一年級,但都是學校文藝隊一員,經(jīng)常利用放學時間到工廠、農(nóng)村演出。一塊糖分兩半,六分錢一個火燒也要掰成兩半,物資很貧瘠,但內(nèi)心卻很滿足。那個時候家里沒有電視,進電影院看電影是一大樂事,但常常一票難求,而她們有一張票的時候,寧可費了這張票,也絕不會撇下一個人。

1977-1981年

知青下鄉(xiāng)-回城就業(yè),分離又相聚

高中畢業(yè)后,在“上山下鄉(xiāng)”的感召下,她們加入知青行列,分別分配在相隔幾十里的兩個青年點,走進了廣闊天地。下鄉(xiāng)后,見面的機會相對于學校少了很多,那時候,沒有手機和電話,所以就提前約好回家的時間,一起逛街看電影。

1979年下鄉(xiāng)知青回城,倆人分別走上工作崗位,一個在文化局,一個在農(nóng)行,家在一起,工作單位又在同一方向,倆人又朝夕相伴,手挽手上下班走了三年,這走路挽手的姿勢直到朋友遠嫁多年后依然沒變,身邊的人打趣說,是不是挽著男朋友的胳膊習慣了。

那些年,她們也吵過架,為了電影明星見解不同時也爭執(zhí)過,甚至在上班途中生氣后一前一后分開走,但上班后一個電話氣便煙消云散,然后偷偷溜出單位,走進照相館照個合影。在那個年代,沒有相機和手機,只能在照相館里才能倒掛著腦袋(老式相機鏡頭是倒的)才能留張照片。

  1982年  

一次離別分兩地,從此書信訴衷腸

說起那場離別,至今倆人都難以忘懷。那是1982年,艷隨老公遠嫁北京,離開了家鄉(xiāng),那一段時間,倆人真有“失戀”的感覺,至今還清楚地記得火車站送別的情景。當時的燕還在日記里作下一首離別詩。

火車站一別,便只能書信相伴,在書信中分享自己的快樂和憂傷,傾訴彼此的思念。那時,彼此接到信,還沒打開就已淚流滿面。

   如今   

現(xiàn)世安穩(wěn),閨蜜如初

一年又一年,彼此都有了貼心的寶貝,慢慢地,寶貝也長大了,有了自己的小寶寶,如今,她們都已年近花甲,當上了奶奶、姥姥。一晃,已經(jīng)幾十個年頭。

巧的是,燕的女兒就像當年的閨蜜一樣遠嫁在了北京,燕經(jīng)常前往北京幫女兒帶孩子,因此,燕和艷見面的機會多了,倆人經(jīng)常約個時間,找個茶館一坐就是一下午,兒時的趣事,這些年的過往,彼此的心事,怎么也說不夠。

在女人的生活里,閨蜜扮演了太多的角色,加油站、垃圾桶、軍師、導購員…… 你的那些嘮嘮叨叨瑣瑣碎碎,她們永遠不會厭煩,你的那些悲悲戚戚歡歡喜喜,她們?nèi)祭斫獠⒔蛹{。每一個女人都離不開閨蜜,閨蜜情比愛情還要堅貞,不可或缺。

留言說說你和閨蜜的故事吧,也愿你們,永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