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和懲罰的局限性

本文Tag標簽:兒童教育??

  怎樣執(zhí)行規(guī)矩呢?傳統(tǒng)的做法自然是獎勵和懲罰。

  獎勵和懲罰已經(jīng)根深蒂固地植入了大多數(shù)家長的頭腦。小巫說:這個手段有用嗎?有用,但是效果是暫時的、表面的、局部的,他們并不能教給孩子自信、自律、自立,也剝奪人的創(chuàng)造性。獎懲制度最大的效用是奴役一部分兒童,再將另一部分兒童變成造反派。

 
 
  是小巫危言聳聽嗎?小巫援引澳大利亞心理學博士博森的觀點,指出懲罰手段會引起以下幾點不良后果:1、受到懲罰的兒童傾向于報復家長:“既然你有權力傷害我,我也有同樣的權力傷害你。”2、懲罰僅僅暫時鎮(zhèn)壓某種行為,卻沒有起到消除這種行為的效果。行為可能會變本加厲,于是家長必須不斷地實施懲罰。3、懲罰要求家長為孩子的行為負責,而本來應該由孩子來進行選擇、承擔后果。這樣的結(jié)果就是孩子不知道為自己的生活進行負責任的選擇。4、用懲罰來要挾孩子,干脆就是公然地邀請孩子來反抗你,進行權利斗爭。

  使用獎勵手段,同樣會造成不良后果,孩子逐漸學會,無論父母要求自己做什么,都必須提供獎勵。今后無論做什么,即使是和自己的利益息息相關,沒有獎勵就沒有動力。如果他人對自己有什么要求,沒有“甜頭”是絕對不行的。獎勵還會讓兒童泄氣,“今天要是乖乖的,媽就給你買巧克力。”潛臺詞是“你本來是個不乖的孩子,如果今天破格表現(xiàn)好了,我就給你點甜頭?!豹剟钍侄螣o法培養(yǎng)孩子的責任感,當一個孩子自律、負責地行動時,這是他應當做的,我們沒有必要額外獎勵他。

  幼兒園的老師們發(fā)現(xiàn),用小紅花作為獎勵,只在剛開始時有效果。時間一長,激勵效應就趨于平淡,那些總得不到小紅花的孩子,往往轉(zhuǎn)而采用相反的行為來取得老師的關注。這種獎勵機制總體上里大于弊。

  那么,家長怎樣才能有效地鼓勵兒童自律呢?

  讓孩子承擔行為的后果

  小巫提出了一個命題:讓孩子自己體驗和承擔行為后果。

  在《和孩子劃清界限》一書的開頭,小巫寫了這樣一個例子:

  一個周末,兒子Sam去公園,晚上回家時釣回來三條金魚,其中一條紅色的尤其讓Sam喜歡。小巫幫Sam將金魚放在洗衣盆里,自己到客廳和客人談話。一會就聽到丈夫在小臥室里告告誡兒子,隨后丈夫很著急地跑到客廳對小巫說:“這些魚恐怕活不到明天!他一直在抓它們,盆里都是魚鱗?!毙∥渍f,既然你勸他不聽,那就隨他玩吧,第一次有金魚,當然愛不釋手,如果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倒是一個非常好的學習機會。剛剛送走客人,從小臥室里傳來Sam撕心裂肺的痛哭聲:紅金魚死了!窗臺上、地板上、孩子的衣服上,全是水。小巫先把Sam抱在懷里安慰他。Sam叫著再去釣一條,小巫說天黑了,公園關門了,今天不能去了。Sam又說明天去,小巫回答明天要去幼兒園,只能周末再去釣魚。Sam哭得更厲害了,丈夫過來說:“誰讓你使勁玩他們,不是告訴你這樣魚會死嗎?”小巫說:“不要說他了,這么漂亮的魚死了,多令人難過呀,讓他好好傷心一會吧?!盨am哭啊哭,吃完晚飯還接著哭。于是小巫讓他給自己以前的保姆佟阿姨打了個電話,分享一下這個悲傷。

  很多家長遇到這種情況會怎樣做呢?有的會把金魚搶過來,不許孩子玩;有的看到孩子哭會心軟,馬上去市場買一條回來;有的會借此將孩子訓斥一頓……小巫講,這些應對的辦法,無法讓孩子從這件事情中得到成長。小巫對待整個事件的做法可以反映出她的理念:事先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做出一定規(guī)勸,但是不強迫孩子,選擇權在孩子手里。當事件發(fā)生后,讓孩子體會自己行為的后果,那就是最喜歡的金魚死了,嘗到了失去金魚的痛苦。爸爸媽媽還要用自己的態(tài)度告訴孩子要自己對這痛苦負責:自己弄死了金魚,沒有別人可供譴責;天晚了,爸爸媽媽不能馬上再去買一條;明天要去幼兒園,只有再等一星期。尤其家長不要急于自己采取措施,自己去彌補孩子的痛苦,這些后果都是要孩子自己承擔的。當孩子痛苦時,爸爸媽媽要和孩子“共情”,不要斥責孩子“我不是早告訴過你嗎?誰讓你不聽?”允許孩子發(fā)泄悲傷的情緒,可以抱抱他,安慰他:“丟掉了心愛的東西,真讓人難過呀?!钡羌议L的情緒要平靜而堅決,不要因為孩子的哭鬧而痛苦或煩躁。在發(fā)泄難過的情緒之后,孩子只有接受現(xiàn)實,學會用理智規(guī)范情緒。于是孩子從中吸取了教訓,懂得了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獲得了寶貴的第一手經(jīng)驗,便獲得了成長。

  小巫在第二天和兒子Sam一起看剩下的兩條金魚,小巫說:“我知道你愛它們,喜歡和它們玩,但是不能抓著他們不放?!盨am立即回答:“我知道了,我就看,不摸。”

  在一些事情上采取邏輯后果

  并非每一種行為都有非常明顯的自然后果,小巫說,那就要求發(fā)揮做父母的引導責任,給孩子樹立一些必須遵守的規(guī)則,一旦規(guī)則被打破,可以采取一些邏輯后果。

  比如,Sam每天都經(jīng)歷一系列他喜愛的活動:吃冰淇淋、看電視、聽故事。小巫告訴孩子,如果他的行為是正常的,那么他的生活也會正常進行,所有他喜愛的事情也會照常發(fā)生。然而,如果他的行為不正常了,做了不恰當?shù)氖?,擾亂了他人的生活軌道,那么他的生活軌道也會隨之發(fā)生錯亂,他所喜愛的事情就不會發(fā)生了,爸爸媽媽會根據(jù)情況取消他的某些特權,他會失去享受生活的機會。

  Sam每天的晚上的程序是刷牙、洗澡,聽故事,上床睡覺??墒怯袝r候,Sam就是不想刷牙。勸導無用,小巫還是會按時要求Sam上床睡覺,但是因為刷牙問題耽誤了時間,講故事就只有取消了,Sam就聽不到喜愛的故事了。

  行為后果法,對父母有四大要求

  小巫認為,實施行為后果法,對父母有四大嚴格要求:

  第一,必須能“狠”下心來,讓孩子經(jīng)理自己行為的自然性、社會性或者邏輯性后果。比如,告訴孩子如果貪玩不回家就會錯過晚飯的機會,就一定要實施,家庭食堂按時開飯,按時關張。而不是孩子回家后一哭一鬧,心一軟就給飯吃,那樣孩子根本無法學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第二,僅僅是實施行為后果,絕對不要實施父母情緒后果。首先,不能對孩子要挾“你不聽話,媽媽就生氣了”,用情緒逼迫孩子就范。其次,不要生氣、發(fā)怒或者抱怨“都是因為你,才讓我們心情惡劣!你氣死我了。”一旦父母使用了情緒后果,就會導致:本來是孩子的問題,變成了父母的問題;父母生活的主動權交給了孩子,受孩子行為的控制;讓孩子成為父母情緒的奴隸,父母對孩子進行情感奴役。要讓孩子明白,正常行為的感本原因在于這是恰當?shù)纳罘绞?,而不是為了父母高興去表現(xiàn)。

  第三,實施行為后果,不是對孩子放手不管,而是當行為后果發(fā)生時,不要當“事后諸葛亮”,批評孩子,而是給孩子時間和空間來體驗其后果,讓孩子的經(jīng)歷占主導地位;當孩子因此而痛苦時,要給予共情;當孩子對怎樣才能改進自己的行為感到一籌莫展時,要幫助他分析現(xiàn)狀,找到解決的辦法。

  第四,保持冷靜的態(tài)度、平靜的語氣、充滿愛意的目光和肢體動作。不要把事情變?yōu)樾古瓪饣蚴秋@示威力。

  嚴格講,行為后果法也是一種懲罰,但與傳統(tǒng)意義上的懲罰不同,它在孩子心里引起的不是憤怒、恐懼和怨恨,而是懊悔、難過和希望,孩子知道他的行為會引起什么樣的可預期后果,主動權在孩子手中。

  小巫這樣對Sam講話:“可能你不想(有正常的事情發(fā)生)吧?!碑斔硎井斎辉敢鈺r,小巫說:“那你知道應該做什么啊?!盨am今年已經(jīng)5歲半,不僅幼兒園的老師,國際學校學前班的老師也說他是個非常自律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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